转发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办理2015年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学生进入高等教育阶段录取手续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文件
皖招考〔2018〕19号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办理2015年
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学生进入高等教育
阶段录取手续的通知
各有关高职院校、普通中专学校:
2015年招收的初中起点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将于今年秋季进入高等教育培养阶段。这部分学生的报名工作已经于2018年1月23日办理完毕,现将办理这部分学生进入高等教育阶段录取手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成绩
为顺利完成与高等教育阶段的教学衔接,确保五年制高职学生的培养质量,各办学单位要对完成前三年学业并志愿进入高等教育阶段学习的学生进行一定形式的综合测试,测试成绩作为审核办理录取手续的必备条件之一。为保证上报电子注册的考生成绩数据库的完整和格式统一,测试成绩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文化课和一门专业综合课,文化课分值各为150分,专业综合课分值为300分。具体测试工作由高校组织进行或由承担前三年培养任务的中专学校会商有关高校后自行安排。
二、成绩数据网上验证上报
对确认转段录取的考生需要上报成绩库,为确保各项成绩数据的准确完整,采用先网上验证再上报的方式完成数据上报,网上验证上报时间为:2018年6月12日至18日,网址为:http://zhk.ahzsks.cn/sje/Login.jsp,工作群号为:235479138。
有关登录网站的用户名和原始密码,数据采集和网上验证上报的操作流程、操作办法和技术支持都在工作群内公布,请未入群的各校相关人员务必按照附件的要求实名申请加入工作群。
三、现场录取审批安排
1.时间安排。各校于6月19日至6月20日,到省考试院现场集中办理录取审批手续,过期不予办理,责任自负。现场录取地点:省考试院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处(合肥市金寨路188号),联系电话:0551-63609511、63609536(传真)。
2.相关材料。各有关高校应凭审定备案的2015年中招录取大表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录取时将原件报至省考试院审核。
3.相关费用。办理录取审批时,按普通高校录取收费的最低标准收取录取费,即按15元/生标准(皖价费〔2006〕240号)收取。收款单位: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账号:184201151979,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执收代码:0620301。转账凭证用途栏内请务必注明“省考试院:2018年转段录取费”。费用交清后方可办理录取手续,不接纳“银行汇票”。该项费用按实际录取学生人数收取,学校不得将该项收费转嫁给学生。
四、有关要求
教育部已实行严格的普通高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制度,相关录取信息上报教育部后将不得更改或补充。各有关高校在采集上报有关信息、组织综合测试、开展录取等工作环节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规定,严禁弄虚作假。上报信息库的内容必须真实反映考生的相关信息和招生院校的实际录取情况,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擅自对信息数据进行篡改。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采集和电子文件制作,确保准确无误,并按时报送审核。
附件: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转段工作即时联系群加入申请表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