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介
各中等职业学校:
2017年招生工作即将开始,为加快推进职业教育专业与产业对接,合理确定招生专业和招生规模,依据《吉林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实施办法》,市教育局组织各中职学校从即日起开展2017年拟招生专业的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总体安排
请各中职学校务必于2017年1月10日前论证确定2017年拟招生专业及规模,并将相关材料报送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处。市教育局在汇总材料后,组织专家组对各学校的拟招生专业和规模进行评估,并于2017年1月底之前发文公布,同时报送省教育厅备案。
二、具体要求
1、组织专业调研。请各中职学校根据自身发展定位,结合“6411”产业发展规划的新要求,结合将来10所中职学校入驻职教园区发展的实际需求,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地区支撑目标产业的发展现状、岗位技术升级情况和行业人才需求开展调研,保证招生专业和规模的科学性。
2、积极调整招生专业结构。一是保证主打优势专业的招生规模。依靠主打优势专业,面向支撑的目标产业发展需求积极拓展新兴招生专业,加快发展特色专业群。鼓励按专业群制定招生计划,专业群内招收新生可先在主专业注册、之后按需求灵活调整。二是原有非优势主打专业如果入口、出口顺畅可以在坚持“小规模特色办学”的原则下,继续适度招生。三是连续三年没有招生的僵尸专业和连续两年招生在个位数的弱势专业,如果2017年在社会需求没有明显变化和依然缺乏有效招生手段的情况下,应不再继续招生。
3、以下情况不得申请拟新设招生专业。一是拟新设招生专业不符合学校的发展定位;二是拟新设招生专业为国控专业;三是拟新设专业已经有3所及以上学校在持续招生(县级职教中心不受该项限制)。
4、相关材料报送。请各学校在2017年1月10日之前将学校《2017年吉林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表》(见附件1)、《2017年停办专业汇总表》(附件2)和《2017年吉林市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新专业申请表》(附件3)一并报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