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技师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
◆说明:1.招生名额以实际招生计划为准;2.报名条件: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无突发性疾病、传染病、心理疾病等),身体条件符合国家相关职业(工种)的体检标准。3.汽车维修高技、中技以及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专业三个班为 “吉利成蝶班”。
◆资助政策(更多学校信息,报名咨询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湖南中职选校网)
1.国家免学费政策:根据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湘财教〔2012〕82号文件规定,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免收学费。
2.国家助学金政策:根据湘财预〔2014〕117号、湘财教〔2012〕82号文件号规定,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2000元/年,一年一评,资助比例为在校生的15%。根据《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湖南省37个县的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分别为:新邵县、邵阳县、隆回县、洞口县、绥宁县、新宁县、城步苗族自治县、武冈市、石门县、慈利县、桑植县、安化县、中方县、沅陵县、辰溪县、溆浦县、会同县、麻阳县、新晃县、芷江县、靖州县、通道县、新化县、涟源市、泸溪县、凤凰县、保靖县、古丈县、永顺县、龙山县、花垣县、茶陵县、炎陵县、宜章县、汝城县、桂东县、安仁县。
3.雨露计划:根据省扶贫办、省教育厅、省人社障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湘扶办联﹝2018﹞3号文件规定,本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读技师学院叠加享受扶贫助学补助。①补助对象:就读技师学院已经注册普通全日制正式学籍的本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校就读期间(包括顶岗实习),其家庭均可享受扶贫助学补助。辍学、休学和保留学籍学生不纳入扶持范围。从2018年春季学期开始,在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基础上,叠加给予扶贫助学补助。②补助标准:深度贫困县贫困学生每生2500元/学期,其他县(市、区)贫困学生每生1500元/学期,每学年分秋季学期、春季学期两期审核发放。③实施方式: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无论在何地就读,其家庭均由户籍所在地扶贫部门每学期审核发放扶贫助学补助,补助资金通过直补方式直接拨付给学生家庭,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第一次获得扶贫补助后,其子女在校学习期间无论家庭是否脱贫,都继续享受该补助政策。
4.扶贫助学:湖南户籍建档立卡户家庭贫困学生就读“吉利成蝶班”,纳入吉利集团“吉时雨”技能扶贫计划,可享受吉利集团4000元-6000元/年的扶贫资助。
◆毕业生政策
1.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建设技工大省的意见》(湘政办发〔2018〕66号)文件规定: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落实相关待遇,同等参加职称评审(考试)、公务员招考、企事业单位招聘、应征入伍、确定工资起点标准等,并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创业补贴政策。
2.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21号)文件规定: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落实相关待遇。
3.根据总参谋部、人社部等八个部门联合印发的《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参动〔2010〕09号)文件规定:把技师学院毕业生纳入军队士官招收对象范围,技师毕业生在军队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待遇,高级技工毕业生与专科同等待遇。
4.组织有继续深造意愿的优秀毕业生参加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的本科升学考试。